瑞康达(山东)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委托编制《瑞康达(山东)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料药熊去氧胆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,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瑞康达(山东)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项目性质:新建
项目位置: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黄山路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9栋
建设内容: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,其中一期投资1.6亿元,拟选址在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9栋,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,使用面积约12000平方米,项目所需的原材料为:鹅去氧胆酸、甲醇丙酮等。拟购置微生物发酵罐、反应釜等生产设备,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为熊去氧胆酸(UDCA),达到年产UDCA300吨的产能。
二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
委托单位:瑞康达(山东)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街道黄山路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9栋
联系人:高延军 电话:13706358888 E-mail:13706358888@163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,下载并填写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ulcLQz2Z2pEN036gH1RtTg?pwd=dqxt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:
1、通过E-mail方式;
2、直接打电话的方式;
3、邮件寄送的方式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瑞康达(山东)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2024年1月3日